政府的承諾沒有兌現、司法執法人員徇私枉法、非法行醫……這些失信行為都將被列入信用記錄。惠州試點全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兩年來,已有多個方面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完善信用體系,惠州近期再出新招。由市發展改革 ...
知識和信用知識教育,牢固樹立“依法行政、執法為民”的職業理念,增強誠信意識,規范職業操守,建立一支守法誠信、高效廉潔的公務員隊伍。到2015年,公務員培訓覆蓋率達100%。
《規劃》也提出要建立事業單位信用檔案,加強對法人登記管理、機構編制、公共服務質量、社會保障、、審計、貸款、價格與收費、訴訟(仲裁)等事業單位信用信息的記錄和整合。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和服務承諾制度,向社會公開年度報告、重要事項公示和服務承諾兌現情況。建立完善公益事業單位信用評價和分類監管機制,逐步將信用記錄和信用評價作為事業單位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據。
關鍵詞 商務誠信
食品藥品嚴格實行缺陷產品召回
商務誠信建設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點。《規劃》明確,要圍繞生產、流通、電子商務、價格、金融、稅務、公共資源交易、交通運輸等重點領域,進一步加強行業誠信管理。
在生產領域,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和質量承諾制度、信用評價制度、風險抵押金制度、“黑名單”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重大質量事件企業主動報告制度以及重點產品質量追溯制度。《規劃》特別強調,要以食品、藥品、重點消費品、(,)和農業投入品為重,完善重點產品質量追溯體系,嚴格實行缺陷產品召回和責任追究制度。
對于流通領域,《規劃》指出,要依托政府相關部門業務管理系統和信用信息系統,建立健全批發零售、住宿餐飲及居民服務企業、流通服務企業、進口企業等的信用信息記錄,逐步建立完善流通企業信用檔案。加強流通企業的信用分類監管,對不同信用等級的流通企業實行差別化待遇。
針對金融領域的誠信建設,要建立金融業信用信息共享機制。推動建立專業化信用信息服務平臺,依托金融業統一征信平臺和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統,鼓勵社會信用服務機構、行業協會等建立專業化信用信息服務平臺,開發推廣滿足中小微企業和農村社會成員融資需要的信用產品。
另外,中介服務領域要通過推廣“中介超市”,加強對中介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信用信息的記錄、整合和共享,建立中介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信用信息數據庫。引入第三方信用評級,將有關信用記錄和信用評價結果作為市場行政執法部門實施分類監管的重要依據。
關鍵詞 司法誠信
到2015年執法檔案100%覆蓋
“司法公信是社會信用體系的重要內容,是社會公平正義的底線。”《規劃》明確,法院系統要著力提升信息化水平,推進強制執行案件信息公開,完善執行聯動機制,積極推進“陽光審判”。檢察系統要創新檢務公開方式和途徑,落實檢察文書說理、檢察開放日、案件辦理情況查詢等制度,積極推進“陽光檢務”。
同時,公安系統要著力建立和完善執法公開的長效運行機制,全面推進“陽光執法”。將公民交通安全違法情況納入誠信檔案,促進全社會成員提高交通安全意識。定期公開火災高危單位消防安全評估結果,并作為單位信用等級的重要參考依據,將社會單位遵守消防安全法律違規情況納入誠信管理。
司法行政系統要大力推進司法行政信息公開,進一步規范和創新律師、公證、基層法律服務、法律援助、司法考試、司法鑒定等行業信息的管理和披露手段,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
《規劃》還提出,要加強司法執法工作人員信用建設,建立司法執法人員執法檔案,將司法執法人員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和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行政責任等不良記錄納入執法檔案,作為考核、獎懲、晉級晉職的重要依據和參考。到2015年執法檔案覆蓋率達100%。
此外,要加強對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法律援助人員、司法鑒定人員等司法從業人員信用信息的記錄和整合,建立健全誠信檔案,推行守信公開承諾制度,推動誠信規范執業。到2015年,相關從業人員檔案覆蓋率達100%。
延伸
已發放“征信貸”1400多萬
近年來,惠州在推進社會信息體系建設工作上,通過引導銀行創新推出小微企業“征信貸”產品,結合公共信用信息,綜合評價企業及企業主信用,對資信良好的小微型企業發放信用貸款,目前已經發放1400多萬元。《規劃》提出,到2015年,基本形成一套科學、合理、客觀的中小微企業信用評價標準和評價辦法,到2020年全面應用于全市中小微企業,搭建“政銀擔企”融資推薦對接平臺。
在醫療衛生領域,要建立量化分級管理、不良執業行為記分、醫療機構法人約談、通報公示、非法行醫“黑名單”等制度、健全藥品價格和醫療服務價格公示制度。建立健全醫療機構及執業醫師、藥師、護士等從業人員的信用檔案。《規劃》明確,要探索建立醫療機構信用評價標準,實行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管理制度,并加大對違法失信醫療機構的監管處罰力度,懲戒收受賄賂、過度醫療等違法失信行為。
懲戒醫生受賂及過度醫療行為
《規劃》提出,要加強社會保障領域誠信制度建設,建立健全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領域,救災、救助、低保、慈善、彩票等領域以及經濟適用房、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申請、審核、退出環節的誠信制度。要加大對騙取保障房、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用人單位少繳和漏繳社會保險費、醫保欺詐等失信行為的懲戒力度。加強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經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監督,依法嚴厲打擊貪污、擠占、挪用社保基金等違法失信行為。
嚴厲打擊擠占挪用社保基金
針對教育領域,《規劃》要求,加快建立教育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教師和學生、科研機構、科技社團及科研人員的信用評價制度。探索建立完善教育機構、教師、學生信用信息的征集標準,建立健全包括學歷造假、學術不端、考試招生作弊等不良信用記錄的信用檔案。將信用評價結果與招生錄取、學歷學位授予、職稱評定、職務晉升、項目申報、評選表彰等掛鉤,并將教學誠信納入教師的年度考核。
學歷造假學術不端將被記錄
大國企明年要有信用管理制度
在加強企業誠信文化建設上,《規劃》強調,要推動企業建立完善內部信用管理制度,引導企業建立生產經營檔案,推動企業設立專門信用管理機構和崗位,配備專職信用管理人員,建立健全以客戶資信管理、債權保障、應收賬款管理等為主要內容的企業信用管理制度。到2015年,在國有大中型企業基本建立內部信用管理制度;到2020年,在各類大中型企業建立較為完善的內部信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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